• 号:010183242/2019-00056
  • 性:有效
  • 发文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题:转发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07-01-24
  • 发布日期:2007-01-26


转发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7〕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和国务院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我区装备制造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自治区经贸委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实施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实施意见

(自治区经贸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和国务院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我区装备制造业,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新疆装备制造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装备制造业是为各行各业提供技术装备和“工作母机”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我区装备制造业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建立了10多个门类的制造体系,在高压输变电设备、风力发电机组、汽车、农牧机械、石油钻采设备等领域形成了一批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但总体上,我区装备制造业还存在着技术创新能力弱、竞争力不强,产业集中度不高,龙头骨干企业少、总体规模占工业比重低等问题。
    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是加快推进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快优势资源转化,发展特色支柱产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目前,我区装备制造业已具备了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一是自治区坚持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做大做强特色支柱产业为装备制造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二是自治区将把乌昌地区建成全疆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为装备制造业搭建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三是我区具有独特区位优势,为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建设向周边国家出口的加工基地,带动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我区装备制造业要紧紧抓住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良好发展机遇,坚定信心,凝聚力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实现发展的新突破,争取为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目标原则
    (一)发展目标
    到2010年,装备制造业生产总值力争比2005年翻一番半,实现年均增长17%以上;形成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企业1户,5亿元-10亿元的企业5户;支持30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特色突出、竞争优势明显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培育3个具有产业特色的产业集群;努力保持农牧机械、输变电设备、大功率风力发电机和高效节能采油机等装备制造业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发展装备制造业提供技术支撑。
    (二)发展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提升相结合。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发展领域的重大装备产品,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发展优势,实现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能力的新突破;以点带面,通过重点优势产品的发展,带动配套及基础零部件生产。
    2.坚持技术创新与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加强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利用高新技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3.坚持深化企业改革与扩大开放相结合。强化体制和机制创新,以产权主体多元化改革为中心,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积极推进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大力发展各种所有制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建设一批面向周边国家出口装备产品的制造基地。
    4.坚持培育龙头企业与发展协作配套中小企业相结合。依托优势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必要条件,培育一批集科研、生产、营销三位一体的龙头企业,同时,以市场为纽带,推进专业化分工协作,大力发展“专、精、特、优”的中小企业。
    三、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重点
    选择一批对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有重要影响,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有积极带动作用,以及对扩大就业、节能降耗和促进向周边国家出口具有一定优势的重要技术装备和产品作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实施集中突破。
    (一)依托石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及化学工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集团,整合我区现有资源,引进开发新型节能环保采油装备、LNG(液化天然气)运输设备、管道输送设备和石油地面设施装备以及大型石化工程配套设备;引进研发煤炭生产、提升、洗选和输送设备,跟踪研制大型煤化工装备的配套设备;引进和研制生产先进的矿山开采设备和其它工程机械装备,以满足我区大型工程建设需要。
    (二)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500KV及以上超高压、特高压大容量输变电设备,包括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和±800千伏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研制;积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重点开发节能、环保、低噪音和智能化控制特种变压器以及各类新型特种专用电线电缆,培育和建设我国最具实力的输变电重大装备的研发和制造基地,满足国家西电东送和自治区重大能源建设项目的需要。
    (三)依托新农村建设,积极发挥我区现有农牧业机械制造产业基础和研发、创新等技术优势,大力发展新型农牧业机械装备。重点发展新一代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玉米联合收割机、饲(牧)草收割机、甜菜收割机、采棉机、农作物桔杆收割机等收获机械及残膜回收等净土机械;围绕自治区建设特色农牧产品生产基地,着力发展特色林果、畜产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装备以及实施退耕还林、保护性耕作和节水灌溉等机械装备;采取引进、联合等方式,积极开发和组装3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推进农业机械化,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优质服务。
    (四)依托国家大型风电工程建设,重点发展兆瓦级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建设风电产业园,形成产业集群。依托新疆独特的太阳能资源,重点发展100千瓦以上大功率太阳能发电站和5千瓦~5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太阳能热发电和建筑一体化等新型能源装备,开拓清洁能源市场。
    (五)依托重大工程配套需要,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技术支撑作用,积极研制自动化控制系统、机电一体化检测仪器、节能控制设备、信息化建设需要的IC卡应用设备、输变电工程智能化控制系统以及新能源装备专用控制系统等,推动技术升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六)依托城镇化建设,积极研制大气治理、城市及工业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装备,重点发展大吨位环保节能工业锅炉、城市集中供暖设备、燃气装置和烟气排放设备、水处理设备和除尘、除硫、除氮设备等,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服务。
    (七)依托新疆区位优势,积极发展面向周边国家市场的机电装备产品,包括重型载货车、专用车、沙漠越野车和军用特需装备车,加快研发“村村通”客车、观光旅游和城市交通客车、清洁燃料客车以及模具制造等通用基础机械,组装生产面向周边国家市场的家用电子信息产品,实现扩大出口,带动产业发展。
    四、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振兴装备制造业提供组织保障
    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编制装备制造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重大发展项目的实施,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自治区发改、财政、税务、科技、海关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为振兴装备制造业提供政策保障
    认真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我区《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装备产品目录》,作为政府优先采购地产装备产品的依据。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在招投标中,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地产装备产品。自治区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应向地产农机产品倾斜。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对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重的机电装备产品,要严格限期淘汰。对自治区重点支持的装备制造业企业,在银行贷款、企业融资、财政资金补助等各方面应给予支持。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促进自治区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积极支持我区企业向周边国家出口机电装备产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争取国家对我区重大装备制造项目的支持。
    (三)加强组织结构调整,为振兴装备制造业提供体制保障
    要进一步推进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为核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变机制,激发活力,提高素质,培育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和有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我区装备制造业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以重点产品为纽带,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大企业集团。发挥优势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中小企业提高协作和配套能力,努力培育产业集群,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四)加强技术创新,为振兴装备制造业提供能力保障
    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加大对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产品。鼓励企业通过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占领技术制高点。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振兴装备制造业提供智力保障
    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办法》。采取提高待遇、完善社会保障措施和提供发展空间等方式,留住现有的人才,特别是有突出贡献的技术带头人和高技能人才。要加强对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再培训。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并积极主动承担院校学生实习实训任务。我区具有机电工业相关专业的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院要积极与企业进行联系和沟通,开设新专业、新课程,实行“订单式”培养,探索培养机电工业不同层次人才的新思路、新方法。


    主题词:经济管理 行业 发展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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