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窗口

在线客服

  • 常用表情
投诉电话:010-88191602
工   号:
投 诉 问 题:
填写手机号:
提交 取消
 4 0 0 - 8 2 0 - 7 9 1 6
详 情

[2020-01-03]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下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