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提供
1. 2025年度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执行,学习主题为:以新质生产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心理健康与职业发展、AI工具学习与应用、人工智能与数据安全,可任选其中一个主题学习,也可选择多个主题。
3.专业科目,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执行,会计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和会计职称层次选择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新出台会计准则制度及解释、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财会监督、预算绩效管理、税收法律法规制度等。必修主题为:新修改《会计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
4. 收费标准:60学分-90学分(含):50元/人
30学分-60学分(含):35元/人
30学分及以下:20元/人
5. 2025年度继续教育自2025年4月23日开通。
6. 请先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继续教育【信息采集入口】。
7. 团体报名请咨询:010-88190770 微信号:zcycjytt
尊敬的学员,您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规定,将新《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作为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修内容。会计人员在选择课程时,可以结合自身要求,在上述三个类型中自由组合选满20学分的必修课,完成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