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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情

[2024-01-24]

河北省保定市关于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公告



广大会计人员:

  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夯实财会监督基础,促进我市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和《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习对象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保定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二、操作流程

会计人员自行登录河北省财政厅官网“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rygl.hebcz.cn),选择继续教育网络施教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不同机构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

三、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以后年度。

四、学习时间

2024年度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能补办。

五、学习要求

(一)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没有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应先按《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登录“河北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hebei.gov.cn/)首页-会计服务-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后,方能上网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会计人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遇到问题,可向所在学习的网校咨询。

(三)会计人员每年除需参加专业科目学习外,还需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公需科目学习,公需科目的学习要求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024年1月23日